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2年度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公开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助力郑州美好教育发展,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二、 成立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方案制定、招聘计划拟定、招聘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组织实施、招聘纪律与监督等。
组 长:李玉国 崔振喜
成 员:李 翔 夏向阳 陈晓勇 罗富强 张国瑞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信息发布、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组织实施、录取聘用上报等工作。
主 任:夏向阳
成 员:樊 昭 唐永海 赵 杰 杨 林 张春圃
成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全过程纪律监督检查工作。
组 长:李 翔
成 员:樊 昭 徐两省
三、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 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学校公开招聘共18人:分别为1049高中语文在职教师1名、1050高中数学在职教师3名、1051高中英语在职教师2名、1052 高中政治在职教师1名、1053高中历史在职教师1名、1054高中地理在职教师2名、1055高中物理在职教师2名、1056高中化学在职教师1名、1057 高中生物在职教师1名、1058高中体育在职教师1名、1059高中音乐在职教师1名、1060高中美术在职教师1名、1061高中心理在职教师1名。
五、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在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2年4月1日为准。例如: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一年);
(七)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 岗位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资格初审等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
(二)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自行下载《诚信承诺书》(附表2)填报打印一式2份并手写签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聘学校或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公告后及附件表格内的电话。
七、 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测量,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招聘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
(一)面试与教学技能测试(讲课)
1. 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郑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
2. 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2022年6月9日上午8点至17点;
面试资格确认地点: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
面试时间:2022年6月10日上午7点;
面试地点: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发面试准考证(附件3);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
(3)《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附件2)一式2份;
(4)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6)相关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证明材料等;
(7)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期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3. 面试与教学技能测试(讲课)同时进行。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讲课形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成绩在当日考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考试当天,因参加考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考试。其考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考场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1.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按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并列,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加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有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同等条件下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优先进入体检,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2. 体检时间:2021年6月11日。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3. 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郑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学校、郑州市教育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八、 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监督,对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 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0371—67185831 0371—66962327
学校咨询电话:
0371—66316328 0371—66345696
学校监督电话:
0371—66376639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