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教育体制的相关规定,原郑州市回民中学分设为郑州市第六初级中学和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分级管理后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校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有利进行监督。
1.合法性: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
2.真实性:必须实事求是,切忌弄虚作假。
3.民主性:公开的内容须是学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公开过程须以教代会为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规范性:制订有关配套制度,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5.时效性: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热点问题、重点问题要及时公开。
二、组织机构
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成立以党委书记崔振喜、校长李玉国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分管政务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学校政务公开工作。
三、公开的内容
实行政务公开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内设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领导班子成员情况;
3.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
4.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类重大创建活动、各类专项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学校重大活动的信息。
5.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对象,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程序、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
6.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
7.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8.学校岗位设置、岗位聘任、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各项评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
9.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招标及实际执行情况;
10.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
11.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学校教职工因自身教学、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本校学生家长因行使子女监护权的有关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时,学校要及时予以答复。不能按要求提供信息的,要为他们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便利。对于社会公众向学校提出的建议、咨询等,学校要认真予以回复。
(三)免于公开的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公开可能危及单位安全稳定的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的形式
1.建立政务公开栏。要在师生、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置公开栏,在公开栏旁边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
2.建立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学校要优化查阅环境,配套相关设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接收、登记、查阅等工作制度,为群众查阅、索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对群众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3.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建立以学校网站信息发布为主,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进行公开,以增大公开容量和覆盖面。把新闻媒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教育政策,力争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加强门户网站之间协同联动,发挥网站集群效应,应当及时转载、链接郑州教育政务网发布的重要教育政策信息,按照要求组织参加郑州市教育局集中信息发布、在线访谈等活动。
4.采取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校刊、告家长书或教职工大会、学生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5.主动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师生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教育领域师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互动平台,增进师生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需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沟通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教育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教育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政策,改进教育工作。
五、公开的时限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应尽可能在信息产生后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不能超过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对于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公开的程序
1.公开前,学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2.有关责任人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政务公开的方案,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公开后,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要采取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需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及时向群众进行反
馈。
3.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有关资料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七、公开的审核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查工作,以符合包括保密规定在内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内部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严格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行公开办事制度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党政齐抓共管,职能处室具体承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推动本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2.加强考核监督。要把政务公开纳入考核监督范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3.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主动发声,及时回应。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有序发布机制,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加快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对涉及本校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不失声、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