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科所安排,郑州市教科所代收市直学校以及下属县市区的立项材料。立项材料的详细内容请按照上述转发通知要求。与此有关的详细问题,请联系省教科所负责老师:郭郑州、王连照,电话:65838010
为保证课题申报,郑州市教科所现把注意事项列出:
一、本年度郑州市申报数量限额为200项。各局属学校限申报1项,其中完中2项;各县(市)、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各8项,上街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各5项。请严格按照指标申报,多报无效。
二、各县(市)区申报时材料及汇总表要求重点课题在前,一般课题在后。
三、每个单位(局属学校或者县市区)务必一次性提交材料,不接受老师个人申报;
四、每个单位提交的电子材料为:
附件2《申请评审书》(含《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汇总表
1.每个课题命名方式为:单位+申报人命名,例如:“26中-张三丰
或“金水区文化路三小-刘芙蓉”。
2.各县(市)区 将每个课题的命名再排序,最终成果文件夹命名方式如下:
1-金水区文化路一小-张三丰
2-金水区文化路二小-王二小
3-金水区文化路三小-刘芙蓉
3.每个单位必须制作一份汇总表(只有一份材料也要做),汇总表务必使用excel表格,格式如下,汇总表的课题顺序和纸质材料的排列顺序必须一致。
序号 |
申报课题名称 |
课题类别 |
申报人 |
申报单位 |
邮编 |
申报人手机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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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单位的上述电子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含《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 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
电子材料发到:zzsjks301@sina.com ,邮件主题为:省教科所-立项-单位名
如:省教科所-立项-金水区
省教科所-立项-26中
五、每个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的前后排列顺序同上述电子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致;
请申报河南省教科所立项的老师到zzhzjkszyk@126.com(密码jks123)信箱下载并填写河南省教科所立项申报表,务必于4月7日前把填写好的省教科所立项申报表发回至上述信箱,并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到教科室。联系人:李俊,联系电话13592662106。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类,本年度重点与一般课题无经费资助。
二、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基本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追求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四、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教育部、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今年的课题。
五、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课题审核、汇总及报送。报送数量见附件1;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的课题,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2份,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份,单独装订。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由报送单位汇总填写(即使申报1个课题也要填报),纸质文本1份。
(三)报送单位将纸质文本与相应的电子稿汇总编序后统一报送省教科规划办。
八、本通知及所附表格将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上发布,申报者可下载、填写。
九、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经省教科规划办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