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二)项目申请条件和在美时间

发布时间:2013-03-30  作者:郑州市回民中学

申请人资格和条件:
1. 初三、高一、高二在读学生,到达美国时年满15-18岁,未曾参加过交流生计划。
2.须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行为端正,品德高尚,独立、大方、能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性格开朗外向,自理能力、适应能力较强。
3. 学习成绩优异,有才华,所有学科成绩优秀。
4.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写等能力,SLEP考试成绩达到符合要求。
5. 具有良好的家庭背景、有经济能力支付学生前往美国就读的相关费用
6. 申请人必须同意在美国交流一年后,自愿返回中国。
7. 要求申请人具备身体和心理健康,并提供所有免疫注射证明。
8. 面试:申请人被要求进行面试,主办机构将考察英语口语能力外,还会对学生的品德、家庭背景、适应性、对文化交流经历的期望和本次交流的目的进行评价和考核。
项目时间:
一学年:
秋季:当年七、八月出发,第二年五月、六月回国;
春季:当年二月份入学,第二年元月份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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